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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女子偶遇陌生男,自愿发生关系后,结果没想

发布日期:2021-01-06

      2019年5月至11月,琼海一男子符某祥谎称可以帮人办理工作调动,通过修改微信头像、制造虚假聊天记录等手段,以要给领导送礼为借口实施诈骗41笔共计16.2万元。同时,符某祥又以可以帮忙购买内部商品房为由,对同一人实施诈骗。此外,警方还查明,符某祥曾以裸照为要挟,对一名妇女实施敲诈勒索。日前,琼海市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、敲诈勒索罪对符某祥提起诉讼。

    2012年8月23日晚,符某祥开车途经嘉积镇某酒店附近,偶遇一女子张某某。符某祥自认为认识张某某,便主动同她打招呼,询问其是否叫阿某某,张某某否认。两人闲聊了一会儿,互留电话号码。几天后的一个晚上,符某祥打电话约张某某到嘉积镇某宾馆,两人自愿发生了性关系。

 

  同年8月30日中午,符某祥约张某某喝茶,张某某拒绝。符某祥便谎称其拍摄了性爱照片,要求张某某付给他5000元,不然便将照片公开并送到她家里。张某某表示只能给3000元,符某祥同意。双方约好当天18时在嘉积镇某酒店门口见面付款。

 

  当天17时50分,张某某到琼海城北派出所报案,并与民警一起前往该酒店。当天18时许,民警在酒店门口当场将符某祥抓获。同年8月31日,琼海市公安局以符某祥敲诈勒索他人钱财对其行政拘留十五日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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